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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口試前】 【聘書及論文(稿)寄送】【口試當天】 |
【口試前】 請先閱讀法規:計畫發表與口試實施要點、本所論文口試程序 |
1. 申請「研究計畫口試」前, 請於口試日期15個工作天前(不含假日)完成以下表格文件,並送交所辦: 並在10天前(至少7個工作天)將「委員聘書」(申請後再向所辦領取)及「研究計畫冊子」寄給口委。 *****(超級重要):為維護本所良好對外形象,所長嚴格規定若未在以上規定時間前送「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」到所辦,將不予同意辦理口試!! 申請文件: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 申請附件: (1)中英文摘要 (A4單張即可,是要送給教務處,英文摘要需含英文題目) (2)前三章資料膠裝平裝本(內含中英文摘要,這本是所辦存查), ►論文格式請見論文封面範例及格式說明 (請依校內規定辦理,以免有退件困擾) 。 ►(要給口委的平裝本請自行於口試日10天前(至少7個工作天)送給委員) (3)個人之「碩士班論文計畫口試參與次數登記表」(參與次數請參考各學年入學規定) ►旁聽校內外博、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發表,但不包括自己發表當天的所有口試場次。 (4)口試場地:由所辦安排 2. 論文格式(含封面、書背檔案。若頁數太少,可以不用做書背) |
【聘書及論文(稿)寄送】 |
請於送出口試申請兩日後(或由所辦通知),到所辦領取「口委聘書」,連同「論文(稿)」資料於10天前(至少7個工作天)前寄送給口試委員。 |
【口試當天】 |
0. 請事先來所辦「借磁扣」及「領取口委聘書」,並與助理確認所有表格是否完備。 請攜帶表單檔案,以利當天修改改檔案。 1. 並請先行列印「口試記錄表」供委員使用: 碩士論文計畫審查表(個別) (←每個委員一人一張,兩個委員就印兩張出來) 及碩士論文計畫審查表(總表)(←每個委員共同寫一張,請印1張出來給委員簽) 2. 口試當天需使用碩士研究計畫口試記錄表記錄口試情形, 記錄內容為「口委建議修正意見」,不是您的「中文摘要」, 請事先找好記錄人員。 表格內與人名有相關的欄位都是要請委員親手簽名哦!! 以上表格請自行找人代為記錄,並於口試後交所辦存查。 3. 教授姓名立牌,請自行製作。 樣式1:檔案下載 (桌牌15*7公分) 4. 口試結束後將「口試記錄」、「評分表(含總表及個表)」交回所辦,若當天無法繳交,則最晚請於一週內將其繳回。 |